律师解析:住房公积金的扣减比例如下所示: 1、首先,按照现行法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之前,住房公积金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员工本人于过去十二个月份所获平均工资的12%。 此外,对于个人实际缴交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可以在其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相应抵扣; 2、其次,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与员工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至少应维持在5%的水平,而通常情况下也不宜超过12%。 对于采用提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方式来发放员工住房补贴的行为,必须在员工个人账户中予以明确标注; 最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通常不应超过员工所处工作地点所在省级行政区划城市的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两倍或三倍。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